记者5月25日从宁波象山县检察院获悉,涉案的朱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谁能想到,醉驾男朱某是被爱车举报的!
春节前夕,朱某和亲戚朋友吃过饭喝过酒后开车回家。途中,两辆车相遇,朱某急转弯,撞上路灯。路灯被打歪,汽车安全气囊弹出,车头受损。当朱某打算与家人联系时,听到交警敲车窗问:“怎么这么快就来了?”他被告知,车子的自动报警系统启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发送了定位信息。
经询问,朱某承认自己酒后驾车。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79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