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1月22日,记者从北京市税务局获悉,1月21日起,北京市新设立登记且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可面向全国范围开具电子专用发票。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增值税发票主要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类。国家税务总局自2015年起分步推行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受到纳税人欢迎。“发票电子化是提高纳税人便利性、节约资源成本、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现代税收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
北京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具有诸多优点。首先,发票样式更简洁。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但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都与纸质专票相同。
领用方式更快捷。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纳税人可以实现“即领即用”。
其次,远程交付更便利。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
财务管理更高效。电子专票属于电子会计凭证,纳税人可以便捷获取数字化的票面明细信息,并据此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同时,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降低接收假发票的风险。
此外,存储保管更经济。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与纸质专票相比,无需专门场所存放,也可以大幅降低后续人工管理的成本。此外,纳税人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社会效益更显著。电子专票交付快捷,有利于交易双方加快结算速度,缩短回款周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电子专票的推出,还有利于推动企业财务核算电子化的进一步普及,进而对整个经济社会的数字化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这次改革充分体现了税收数字治理能力的提升,增强了税企连动,提升了办税的效能,增强了风险控制能力,为‘十四五’期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李旭红说。
据介绍,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部门将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发票状态查询和信息批量下载服务。同时,税务部门还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