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在接受网络访谈时指出,据统计,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疫经济犯罪嫌疑人1100余人,提起公诉1400余人。近期,国内疫情局部暴发,境外疫情蔓延扩散,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要对各类涉疫经济犯罪保持“零容忍”的高压严惩态势,特别是要全力保障疫苗安全。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 来源:正义网

郑新俭表示,去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也给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严重影响。从疫情最严峻的紧要关头,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第四检察厅坚决贯彻党中央和最高检党组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因时因势精准施策,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经济犯罪,积极保障疫情防控。

郑新俭透露,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疫经济犯罪嫌疑人1100余人,提起公诉1400余人。其中,严惩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起诉涉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犯罪200余人;严惩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900余人;严惩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的行为,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00余人;严惩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行为,起诉生产销售假药罪1人。这些案件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决心。

郑新俭指出,战“疫”期间,最高检先后单独和会同公安部制发两批共10件涉疫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及答记者问,以案明法,向社会释放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强烈信号,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疫情期间社会稳定。

郑新俭表示,近期,国内疫情局部暴发,境外疫情蔓延扩散,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对于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而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前瞻研判,主动作为,对各类涉疫经济犯罪保持“零容忍”的高压严惩态势,特别是要全力保障疫苗安全,充分发挥经济犯罪检察职能,紧盯生产、销售、运输、出入境等环节,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疫苗犯罪,以及以疫苗为幌子进行的网络诈骗等犯罪,切实维护疫苗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秩序,全力维护民众健康安全和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