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已成为我国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与传统贸易相比,从事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的市场主体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小额、高频、笔数多,对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有着更大的诉求。

  针对这些诉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密切跟踪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聚焦贸易新业态“小额、海量、电子化”的交易特点,主动回应市场主体真实合理的诉求,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政策,加快推动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谈及下一步的政策考虑,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刘斌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2022年,外汇局将继续助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拓宽贸易结算渠道,扩大政策落地范围,为新业态主体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低成本的结算服务,实现促便利和防风险的有机统一。

   拓宽贸易新业态主体结算渠道

  “现在,跨境电商外汇资金结算更安全便捷了,也吸引了更多中小外贸企业加入跨境电商行列。”跨境电商平台拓拉思(宁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外汇局的政策赞不绝口。

  记者了解到,为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外汇局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凭线上电子订单、物流等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办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跨境结算服务。

  在外汇局政策的引导下,金融机构在服务外汇资金结算方面也取得积极进展。2021年全年,21家支付机构和12家银行共办理跨境电商外汇收支19.3亿笔。以中信银行为例,结合政策要求优化跨境电商外汇资金结算渠道,该行将跨境电商结算手续费降至2‰,并有效缩减结算周期,基本可实现境外资金实时到账。

  便利中小微市场主体新业态资金收付

  小商品市场经营户李某主要从事日用百货、五金等批发零售,年出口额约300万美元。在联网自助结汇功能上线前,李某需前往银行柜面办理结汇业务。外汇局新政策出台后,李某依托政府搭建的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向银行申请开通了“联网自助结汇”功能,线上即可办理结汇业务,单笔业务办理时间仅需1至2分钟。

  上述案例只是外汇局便利市场采购贸易在线结算的一个缩影。刘斌介绍称,外汇局支持联网信息平台在线自助收结汇,2021年惠及中小微及个体商户8万余家,收汇金额同比上升86%,自助结汇率超七成,有效提升了资金结算效率。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支持个人从事新业态贸易结算,外汇局支持从事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的境内外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无需开立专门的结算账户,同时个人跨境电商或市场采购贸易项下结售汇,能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广东、重庆、福建、浙江等地跨境电商个体户反映,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贸易收汇,手续更加简化,资金安全也更有保障。”刘斌说。

   优化新业态配套外汇结算业务办理

  “去年1至9月,公司共需向平台支付仓库租赁、广告费用合计50.6万美元,外汇局新政策实施后,公司将从境外平台收取的出口货款与境外产生的费用轧差结算,无需多次对外付汇,较逐笔付汇节省了手续费约1.04万元。”嘉兴子驰贸易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激动地说道,既提升了资金结算效率,又减少了购付汇手续费支出,节省了综合运营成本。

  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商企业全球合作的日益深入,衍生出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收支的实际需求。刘斌介绍称,根据业态新特点,外汇局支持国际寄递、物流等企业为客户跨境代垫仓储、物流、税费等费用;海外仓企业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把多笔业务缩减为一笔办理,有助于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结算成本。”刘斌坦言。

  此外,为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收支手续,外汇局方面明确,允许年度贸易收汇或付汇低于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支持小微跨境电商企业业务的开展。

  宁波港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就是上述政策的受益者之一。记者了解到,2020年,该企业在亚马逊网站上注册了店铺,开始探索转型跨境电商,由于企业原来主营内销,未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当地外汇局了解企业诉求后,及时指导辖内宁波银行根据亚马逊平台传输的订单信息、物流单号等交易信息为企业办理收结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