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参与的重点工作有10项,包括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强化就业优先政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扎实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江聃
3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44个方面52项重点工作,逐一分解到国务院部门和有关地方,并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
证券时报记者梳理《分工意见》要求发现,诸多政策出台划定的时限截至6月底前,包括: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出台分类分账改革相关方案;出台政策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支持普惠小微贷款的相关政策等。此外,《分工意见》首次明确,9月底前完成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相关工作。
《分工意见》强调,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挑战多,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责任扛在肩上,对各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争取时间及早抓落实,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对照《分工意见》,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重点工作分工的实施方案,按有关要求报国务院。要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未来三个月
或迎政策密集出台
根据证券时报记者梳理,《分工意见》中,涉及人民银行的重点工作有19项。由央行牵头的工作包括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扩大新增贷款规模,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
《分工意见》中,证监会参与的重点工作有10项,包括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强化就业优先政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扎实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
《分工意见》中,涉及银保监会的重点工作有15项,其中,银保监会将牵头完成“深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的工作。银保监会还将与人民银行共同牵头完成“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牵头完成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工作。
根据《分工意见》部署,未来三个月国内或将迎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出台的诸多政策方案。比如,《分工意见》要求,在6月底前,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将围绕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科技中介服务专业化水平,出台相关政策;央行将出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相关政策,并围绕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出台分类分账改革相关方案。
《分工意见》还要求,央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优化监管考核,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并在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9月底前完成金融
稳定保障基金筹集
《分工意见》提出,要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行业保障基金的作用,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外部冲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分工意见》首次明确了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进度要求,提出由人民银行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9月底前完成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相关工作。
对于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将如何落地实施?在3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相关工作正在研究推进,初步考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用于具有系统性隐患的重大风险处置,与发挥常规化风险处置作用的存款保险和行业保障基金都是我国金融安全网必不可少的部分,并且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区分不同行业、不同主体实行差别化收费,以平衡好风险、收益与责任,避免国家和纳税人利益遭受损失。
“我们将抓紧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和机制安排,尽快推动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为重大风险处置积蓄好后备资金。”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说。
财税支持政策年内
渐次落地
《分工意见》中,涉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的重点工作共有25项。其中,《分工意见》要求,在4月底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将牵头出台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并在年内持续推进。
《分工意见》还明确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就业、科技创新、社会保障等领域支持政策的落地时间节点,并强调相关政策将在年内持续推进。
在稳就业方面,在4月底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将牵头出台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人社部、财政部还将在4月底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
在鼓励科技创新方面,在9月底前,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将出台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包括出台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在强化社会保障方面,人社部、财政部在6月底前出台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的相关政策;出台加快推进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相关政策。
此外,《分工意见》还要求,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融资生态,进一步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该工作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年内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