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

王晓晔

周照峰

反垄断在最近一段时间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在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反垄断”再次成为高频词汇,除平台经济反垄断步入常态化管理外,《意见》还直面了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的问题。

我国区域间和行业间还存在哪些割裂和藩篱?修改《反垄断法》对构建统一大市场有什么重要意义?新京报贝壳财经进行“看全国统一大市场怎样建”系列直播,特邀深圳大学特聘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晓晔,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汪浩和斐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北京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委员会副主任周照峰进行解读。

汪浩:要正确处理产业政策与反垄断的关系

汪浩表示,中国的平台经济竞争总体上讲是比较充分的,而中国平台经济面临的一些反垄断问题,包括如何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做得还不够。

“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关键是不要‘一家做起来,别人全部不行了’。”汪浩指出,互联互通当然要面对很多潜在问题,比如说隐私保护的问题,比如不同技术路径互相融合的问题,但是这些技术上的问题都是可以克服的。互联互通,主要还是个利益问题,这是最大的障碍。

谈到产业政策与反垄断的关系时,汪浩表示,要正确处理产业政策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一方面通过产业政策有效地促进行业的发展,建立有国内竞争力、甚至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同时也要注意实施的方式方法,不要违反反垄断法的精神。

在近日发布的《意见》中“反垄断”再次成为高频词汇,除平台经济反垄断步入常态化管理外,《意见》还直面了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的问题。

汪浩指出,这其中的关键问题就在于怎么去执行这些产业政策。“你是给予一部分企业补贴,还是采取一些公开的政策,非歧视性地让所有的企业都来参与?”汪浩指出,只要企业能够满足政府的条件,能够对建设某个产业集群有帮助,政府都可以帮助企业,而不是采取“点名”的办法,就要支持某几家企业。

汪浩指出,产业政策最重要的作用,应该是由政府来推动广义的规模效应,建立一个产业集群。它通过鼓励某一个产业的发展,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形成一个产业集群。集群建立起来以后,众多的企业都在这个地方发展,相互之间交易成本就会比较低。

王晓晔: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助于遏制行政垄断

王晓晔指出,我国的行政垄断主要表现在地方保护和部门垄断,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这方面有很多具体规定。打破行政垄断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重要意义,特别在我国构建双循环新格局和强调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背景下。“目前经济全球化存在诸多障碍,这种情况下,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垄断非常重要,因此反垄断法成为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工具。”

“近年来美国和欧盟强化反垄断执法,这对我国产生了重大影响。”王晓晔表示,我们很长时间在平台经济方面没有进行强监管,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美国的影响,包括芝加哥学派的影响。芝加哥学派认为,政府应当对高效率的企业实行比较宽松的反垄断政策。现在考虑到数字经济的特点,特别是网络外部效应和大数据导致这个领域的集中度高、垄断性强,所以全球都在呼吁强化数字领域的反垄断,特别是强调要实现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互操作。数据互操作很重要,因为这有助于数据的再使用和数据驱动的创新。

但是,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互操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这里不仅需要考虑数据的标准化,考虑统一设计的API,而且还需要考虑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数据质量、知识产权等很多因素,此外还应当考虑数据持有人收集和整合数据的激励机制。数据互操作不是不可能,但是需要建立相关的规则和制度。数字经济是个全球化的问题,我国立法机关和数字大企业在数据互操作方面应积极借鉴其他市场的相关经验。

《意见》还指出,要着力强化反垄断。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

周照峰:反垄断和企业创新能够取得统一

周照峰表示,互联网行业并没有成为反垄断的重灾区,不少人对这一块存在一些误解,实际上,只是因为这个行业此前在申报审查方面“长期不做作业”,才导致这几年积累的数量很多。

对于企业来说,反垄断和创新能够取得统一。反垄断就是让企业把精力放在开发更好的产品上,而不是去巧取豪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周照峰说,反垄断就是让企业去走正途,防止它走偏,促使其把精力放在开发更好的产品上。“短期来看,如果违反反垄断法,可能会有一些罚款,但实际上从长期来看,这也许是良药。如果不用反垄断法来敲打它,它可能继续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比如把精力放在巧取豪夺上,或者不再有动力去继续创新,去开发更好的有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那最终对这个行业没有任何好处。”

在周照峰看来,反垄断法并不禁止企业做大做强,“做大做强没有任何问题,只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才有问题。”

《意见》提到,要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

在分类方面,周照峰认为,某些行业可以进行内部划分,同一类型的企业或者问题可以由一个或者一组执法人员来审。“这样才便于执法人员掌握行业情况,快速判断问题性质,从而提高执法效率。”

不过周照峰还强调说,虽然经营者集中的分类分级审查是必要的,但是也不应该把其理解成要把审查权力从国家层面往下放,比如降到省一级,“这样会导致审查的标准不统一,包括具体申报的标准如何去把握都会是问题,而且最终可能和我们建立统一大市场的方向背离。另外,审查权力往下移也可能会导致面对更多地方上的政治压力。”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子姣 许诺 孙文轩 白金蕾 本版图片/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