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国新办今日就2021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中国排名位居全球第12位,连续9年稳步提升。
2021年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69.6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较上年提高1.2件。我国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达6.95万件,连续第三年位居全球首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申长雨介绍,五年来,累计授权发明专利253.1万件,年均增长13.4%;累计注册商标2770.5万件,年均增长29.0%。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也屡创新高。
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写入民法典。完成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新一轮修改,建立了国际上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有关统计和报告显示,2020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2.1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11.97% ,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版权产业增加值达到7.51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7.39%。全球领先的5000个品牌中,中国占到408个,总价值达1.6万亿美元。
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从2017年的第22位提升至2021年的第12位,整整上升了10位,稳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是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在多个细分指标上表现良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三年位居世界首位,知识产权收入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持续提高,进入全球百强的科技集群数量跃居全球第二,表明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
发布会现场。新京报记者 陈琳 摄
关注1
数据产权如何保护?
数据被称作信息时代的新能源,与土地、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我国是一个数据资源大国和数字经济大国,2020年,以数据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已经达到39.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8.6% ,位居全球第二。
申长雨表示,要想让这些数据资源合理流动起来,充分利用起来,有效保护起来,就需要很好解决数据的产权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设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都对构建数据产权保护规则作出部署,要求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深入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新京报记者 陈琳 摄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加快推动相关研究工作,并专门成立了工作专班。
他表示,数据产权保护要坚持安全为先、发展为要,充分考虑数据的安全、公共利益的保障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要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发展规律,实现数据保护模式与数据资源特性的高度契合,数据产权保护和数据有效利用的有机统一;要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创造性劳动和资本投入,承认和保护数据处理者的合理收益;要有利于数据的流动和交易,能够促进繁荣数据市场,壮大数字产业,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力争在立法、存证登记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后续制度设计提供实践基础。其中,浙江已经建立了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平台,并开始面向市场主体提供存证服务。
关注2
如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高压态势,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去年全年,在商标审查程序中累计打击了恶意注册商标48.2万件,其中主动驳回恶意囤积商标6.04万件,集中驳回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恶意抢注商标1628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新京报记者 陈琳 摄
在商标异议评审程序中,累计打击恶意注册商标3万件。在后续程序中依职权主动宣告商标无效1729件,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的商标数量是过去10年总和的5倍。在高压震慑下,部分违法人员主动放弃了其恶意注册的商标,如九江市30家相互关联的商贸公司主动注销了其名下2200余件恶意注册商标。
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力度不减。将以“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强化整治重点、强化监控预警、强化系统治理、强化代理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强化协同配合等措施,精准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秩序的10种典型行为,积极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今年第一季度,在审查程序中驳回恶意囤积商标1.22万件,驳回恶意抢注商标1628件,依职权主动无效宣告707件。并分两批对恶意抢注涉及冬奥会、冬残奥会的1742件商标及其申请人、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曝光。
关注3
推动地理标志立法开展了哪些工作?
何志敏介绍,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有商标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商标保护主要是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进行保护;专门保护主要依据的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2018年机构改革以后,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的地理标志授权和保护,目前已基本实现统一认定和统一发布。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从法律制度出发,统筹考虑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深入开展专题论证,研究衔接协调方案,加快推进地理标志统一立法,促进地理标志领域高质量发展。
他介绍,将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立法的立法框架和建议草案,明确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和管理机关职责,完善地理标志授权确权程序;积极促进地理标志运用,以促进区域品牌建设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保护制度。同时,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经验做法,实现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与各国地理标志保护的有机衔接,为促进经贸合作提供法律支撑。
关注4
如何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是市场监管现代化的重要建设目标。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申长雨介绍,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
由于知识产权涉及多种类型,保护工作又涉及多个方面、多个环节,很难用单一模式实现对所有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也很难用单一的手段实现对所有环节的保护。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他介绍,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推动审查确权标准、侵权判断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有机统一,建立线上诉调对接机制、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常态化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业务支撑和办案协作;与司法部联合推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经验做法;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与中宣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开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以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为例,受到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奥林匹克标志等立体化保护的“冰墩墩”持续热销,并且“一墩难求”,这不仅仅反映出北京冬奥会本身的巨大成功,也反映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巨大进步。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动构建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部门间协同和局省市联动,密切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线上线下一体保护,形成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态势,增强系统保护能力,优化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关注5
《马拉喀什条约》实施将为视障人员带来哪些影响?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介绍,《马拉喀什条约》全称《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该条约于2013年6月27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于2016年9月30日生效,现有87个缔约方。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新京报记者 陈琳 摄
中国在2013年6月28日签署了该条约,是条约的首批签署方之一。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马拉喀什条约》。今年2月5日,中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存了习近平主席签署的《马拉喀什条约》批准书,按照生效规则,该条约将于递交批准书三个月后,即2022年5月5日对中国生效。
《马拉喀什条约》要求各缔约方规定版权限制与例外,以保障阅读障碍者平等欣赏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权利,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的一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马拉喀什条约》的受益方不仅包括视力残疾人,还包括由于视觉缺陷、知觉障碍或身体残疾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正常阅读的群体。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我国现有视力残疾人约1732万。我国阅读障碍者的数量可能会更多。《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后,将极大丰富我国阅读障碍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其受教育程度,推动我国优秀作品海外传播,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国际版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展现我国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充分尊重人权的国际形象。
他介绍,国家版权局将做好《马拉喀什条约》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制定切合中国实际的实施办法,加强对被授权者的指导和监管,规范作品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和提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无障碍图书联合会加强合作,推动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把《马拉喀什条约》对阅读障碍者的支持落到实处。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唐峥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