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近日,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题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署名文章。易纲在文章中指出,“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全面确立,金融机构及股东作为市场主体,应当承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救”风险的主体责任。
易纲在文章中指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要围绕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做好四项工作:完善货币政策体系,维护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落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在完善货币政策体系上,易纲指出,高杠杆是宏观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中央银行要管好货币总闸门。一方面,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简单来说,是指主要通过利率的调整可以调节货币政策的情况。正常的货币政策不仅有利于促进居民储蓄和收入合理增长,也有利于提高人民币资产的全球竞争力,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易纲表示,未来,我国经济潜在增速有望维持在合理区间,有条件尽量长时间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保持正的利率,保持正常的、斜率向上的收益率曲线形态。
另一方面,健全货币政策调控机制。健全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和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强化流动性、资本和利率约束的长效机制。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有效管理和引导市场预期。
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上,易纲指出,当前,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推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易纲表示,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便利性,提高全球竞争力。坚持多边主义原则,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治理,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易纲还表示,在多边债务重组中坚决维护我国海外债权利益。对于海外债权,按照“谁投资谁承担风险、谁决策谁负责风险补偿”的原则,由金融机构和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相关决策部门充分考虑项目的金融可持续性,负责风险补偿。
在落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上,易纲指出,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各市场主体依法承担经营失败损失的法律责任。“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上,易纲表示,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有效加强对股东监管,防止内部人控制。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原则,依法合规压实各方的风险处置责任。
易纲还表示,“财政的钱”与“央行的钱”存在本质区别。如果允许财政直接向央行透支,靠印票子满足财政支出需求,最终将引发恶性通胀,财政也不可持续并产生债务危机。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实行中央银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