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拟货币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再关闭交易将所有资金收入囊中。像这类虚拟货币集资诈骗案在当前时有发生,其作案手法及手段,对投资者而言需要提高警惕。今天,天网君为大家分享一例利用虚假货币平台实施集资诈骗案例,请投资者务必汲取教训,切勿轻信高额分红等宣传话术。
网络实例
早在2018年12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就已开发并运营“TS通证社区”微信小程序,为客户提供机票、火车票等订购服务,并赠送客户“TS”虚拟货币,以持币分红为诱饵吸引客户投资购买TS币。
2019年3月起,王某委托他人开发“TS公链”“TS钱包”,并租用网络虚拟服务器设立TSC100虚拟货币交易所,退出TSC虚拟货币并以1:1比例换购客户原持有的TS虚拟货币,在未经国家 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其设立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内推出了“TSC永动机”“TSC100超级合伙人”“CSNS权证 ”、PH、GWT、MTF、MT、GNDT等系列虚拟币投资项目,并通过编写项目“白皮书”等方式炒作投资价值,他们利用互联网,微信聊天工具等进行公开推广,宣传通过持币锁仓可获得高额收益或分红,承诺到期回购,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
之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单方面宣布终止项目分红及回购承诺,导致交易所内TSC等虚拟货币迅速贬值。随后,王某终止交易所运营维护,恶意侵吞投资人资金。经过审计,王某共收取报案人金额合计人民币509万余元,支付报案人金额合计57.8万余元,差额为451万余元。
今年2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经审理,近日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半,并处罚金80万元。
拍案说法
参与本案的检察官介绍说:“这起案件是以交易所模式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且多层嵌套发行代币、币币交易,质押贷款、理财服务等经营模式,同时伴有‘拉人头’发展下线的传销特征,作案手法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此案,在被告人王某拒不认罪的情况下,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协作。通过IP地址对比、点子数据修复、境外证据调取等多种手段全面搜集固定证据,为庭审指控犯罪提供有力支撑。
常见的虚拟币骗局,目前主要分为三类:币值上涨解冻资金、带挖虚拟货币、高价虚假回收。那么如何防范虚拟币诈骗呢?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目前市面上所谓的虚拟币均不具有货币薪资,公众要理性看待虚拟货币,认清投资风险,警惕非法骗局;其次,拒绝“高收益、高回报”。诈骗分子往往使用“稳赚不赔”“高额回报”等字眼诱惑受害人,承诺给予投资者高额回报以获得其信任,然后待大量资金投入该虚拟货币之后,立即收盘利用系统问题圈住资金,最后卷走投资款;最后,警惕“国家、政府”名义。不法分子通常利用“国家发行”“央行授权”这一类幌子诱导投资者,人民币才是我国唯一合法货币,并未发行其他法定货币,大家要提高警惕,鉴别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