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贝贝报道 12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按照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年度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近日,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年报、财政部财政决算和有关部门年度财务资料等,国家统计局对2021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核实结果显示,2021年,GDP现价总量为114923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了556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4%,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