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15日电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通知提出,加强药品价格协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为参保人员提供价格适宜的药品,既要尊重市场机制又要坚持好承担好定点属性,加强自律。支持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鼓励自愿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倡导参考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价格销售医保药品等。

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截图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