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27条措施。
3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总经济师王道树、总审计师饶立新、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出席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就《意见》相关内容作出解读。
助力实现四方面突破
“《意见》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又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部署实施的重大民心工程,还是税务部门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指导,必将成为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任荣发如是评价。
概括而言,《意见》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4个方面的突破。一是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合成”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这就要求新阶段新税务要有新作为,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以及征纳成本的明显降低。
二是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意见》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不仅专门对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作出部署,而且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
三是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意见》提出,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四是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意见》强调,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是营造公平公正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据饶立新介绍,自2018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查处“三假”企业36万户,挽回税款损失875亿元,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92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对两万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另有4863名犯罪嫌疑人在专项行动的震慑下主动投案自首。针对利用电子发票实施虚开发票这样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税务总局前期已经公布了一批增值税电子发票虚开案件,近期还将再公布一批。
《意见》明确深入推进精准监管,建设税务监管新体系,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方面,突出精准分类施策,切实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税务总局将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另一方面,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税务总局将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税收关乎千万家,涉及方方面面,税收发展靠大家。”任荣发表示,围绕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多条举措。
一是部门协作推进改革。如《意见》提出,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
二是社会协同相向发力。如《意见》提出,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
三是司法支持保驾护航。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是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有力防线,也是税收共治格局中的关键一环。《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做实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税警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
四是国际合作互惠共赢。《意见》要求,强化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大跨境涉税争议案件协商力度,实施好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税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