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树集团”)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招聘广告,引发争议。
海报上宣传语写着:”入学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毕业后包工作,升任集团副总裁后年薪108万,有贡献奖励600万海景房,奖励1000万别墅”。最突出的是一女子身体扭成“S”形、手持椰树牌椰汁的照片。
招聘海报一经发布,就引起了网民和媒体的关注。3月27日,椰树集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说,他们的招聘宣传是真实的,没有虚假宣传,也不是故意炒作。
但很快,椰树集团就因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而受到调查。据”海南日报”3月31日报道,招聘广告发布后,海南省市场监督局迅速对椰子集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行政采访,上述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产生了负面的社会影响,省级市场监督局对椰树集团非法广告的指控展开立案调查。
记者注意到,椰树集团虽然已被立案调查,但是前述违法广告未撤下,仍在其官方账号的“置顶”位置。
椰树集团在两年前曾被工商部门处罚。天眼查信息显示,2019年3月27日,椰树集团因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海口市龙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20万元。
就此次椰树集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被立案调查一事,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称,如果是单纯的招聘信息,出现虚假宣传的内容,不宜适用《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一般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以及《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但此次椰树集团发布的信息包含了对椰树集团企业的宣传,以及“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等内容,不再属于单纯的招聘信息,已经属于广告营销的范畴,故应当根据《广告法》第三条以及第九条第(七)款规定:第一,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做虚假承诺;第二,广告内容应契合社会主流价值,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此来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也分析称,首先,该招聘广告承诺如此高的薪水,不符合市场实际情况,涉嫌虚假宣传。其次,其招聘广告海报整体设计风格较为低俗,涉嫌违反公序良俗。最后,“从小喝到大的”的文字加上身体扭成“S”形女子的配图,亦有性挑逗消费者之嫌。
另一方面,丁金坤质疑,其招聘海报如此设计,或能引起社会议论与媒体关注,这又会扩大其广告效应,“哪怕是被罚,也比花钱做广告的性价比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