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湖南湘潭,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服务合同、赠与合同民事纠纷案。2019年10月,一男子通过某陪练平台订购游戏陪玩服务,先后向女陪练支付7.24万元。从2020年2月起,男子向其表白。在此期间,该男子多次在网上购买手表、化妆品送给女陪练,光是购物就花了73766元。女陪练拒绝网恋后,男子认为女陪练的行为存在欺诈,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143526元。法院认为,原告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自愿将货物捐赠给被告,驳回了该男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