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郑磊
经济增长理论的主要任务是对不同时代的增长模式做出解释,索洛模型很好地解释了前工业化时代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和现象,他抓住了资本和劳动力这两个关键项,认识到了技术进步是长期持续增长的必要条件,但是没有做进一步的分解。随着工业革命不断升级,技术的因素越来越重要,进入后工业化和信息时代之后,技术创新成为了理论研究的主要对象。菲利普·阿吉翁的新著《创造性破坏的力量》以熊彼特研究范式探讨了与增长过程有关的谜团和问题。这本书尝试回答创新路上的几个关键问题:如何让创造性破坏走向更绿色和更平等的增长路径? 如何防止过去的创新者利用其租金收入妨碍新的创新?如何尽量减少创造性破坏对就业、 健康与幸福的潜在负面影响?在引导创造性破坏的正确走向时, 我们需要哪些力量的支持?
破坏性创新在过去200年中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繁荣。作者在研究方法上做了创新尝试,除了使用人均GDP这个传统经济指标外,作者还测算了创新带来的直接效果,并用基尼系数、社会流动性指标等研究了经济增长的包容性和社会平等程度。通过创造性破坏实现增长的模型又称为熊彼特范式。它带来了一个两难问题:一方面, 必须有租金来奖赏创新,鼓励创新者;另一方面,过去的创新者不能利用租金来妨碍新的创新。“如何减少过去创新者的阻力”和“由谁设立创新激励”是两个核心问题。熊彼特给出了悲观答案,认为资本主义无法解决这个矛盾,因而注定失败。但作者认为,有可能通过规制来解决问题。
对市场进行规制的直接力量来自政府,这是新古典经济学派之前不愿意承认的观点。这本书对政府如何在破坏性创新中发挥作用做了系统和深入的讨论。以阿根廷为例,开始时该国采纳的制度或政策有利于通过资本积累,特别是进口来替代政策实现增长和经济追赶。但它们没能为转向创新经济而相应调整制度。如果仅依靠市场主体转向创新经济可能是低效的,甚至很难成功。这是由于人们不会把自己的创新给全社会带来的集体知识进步效应以及未来创新者能够利用这些进步的效应内部化, 所以每个人的创新投入都将不足。因此,此时需要政府来扮演创新投资人的角色。
创新激励来自通过垄断租金获得回报的前景预期,政府还要充当创新的产权保护者。解决创新的持续性问题,必须正视新的创新都将遇到在位企业的抵制的问题,因为后者会不惜代价捍卫自己的租金。政府应该通过执行竞争政策、打击腐败,在产品和服务市场上保证竞争与新创新者的自由进入。政府需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来保护员工免受工作岗位消失的潜在危害,以打破员工与在位企业联手抵制新的破坏性创新的困境。
为什么政府愿意发挥促进创新和创造性破坏的作用?为什么政府负责人愿意鼓励新创新者的进入, 抵制在位企业的腐蚀拉拢?为什么政府负责人愿意建立保障和制衡制度, 以防止权力滥用?作者认为政府应担当两重角色,即投资型政府和保障型政府。
政府是个复杂的综合体, 由愿意献身公共服务的人构成, 但这些人也在不同程度上追求各自的私人利益, 并对各种激励作出响应, 包括财富、职业发展或地位等级的激励等。政府的行动更多地取决于约束权力的制度保障, 而非行使权力的具体人物的个性。为了限制政府行政部门同私人利益集团相互勾结,应建立一个制衡机制,让政府官员的行为更透明、可监督、可制约。
破坏性创新也会对社会造成一些负面冲击,例如,创新产生的租金是收入不平等扩大的一个主要来源。如何在解决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的同时不对创新产生负面影响?作者认为创新能带来社会流动性, 让新的人才进入市场。创新在短期内的确会让其发明者和实践者受益, 但从长期看, 创新的租金会因为被他人模仿和创造性破坏而消散。换言之, 创新造成的不平等是暂时现象。
创新需要政府有能力征收税赋、开展投资、帮助人们防范风险, 并实施逆周期财政政策。政府应设计这样一种税收政策:既具有再分配性质, 又能促进创新和增长, 还要能区别处理创新和其他不平等来源。当然,作者并不主张政府拥有过大的行政权力,但权力过小可能损害政府推动改革的能力。因此,应该通过社会共识,为行政权力设定一个最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