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税务部门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持续保持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1月26日,江西九江、广西河池、陕西延安、新疆乌鲁木齐、深圳税务部门曝光5起涉税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运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将依托税收大数据,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和纳税人,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积极开展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打击,特别是对团伙化、暴力式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对骗取税费优惠和在逐步推开电子发票中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严查严办。此外,对查处的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涉税违法案件,持续加大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力求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案件一:江西九江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案

  近期,江西省九江市税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骗税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捣毁犯罪窝点16个。

  经查,该犯罪团伙通过注册多家企业,购置废旧二手设备营造虚假生产的假象,以虚开发票、低值高报、伪造合同、买卖外汇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230份,价税合计金额51.41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31亿元。该案已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二:广西河池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中介涉税违法案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税警在联合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团伙时发现,广西南丹县柳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和江西省南城县明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中介机构及南丹县代理记账人员张利君,为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帮助,牟取非法利益。

  经查,2020年至2021年期间,两家中介机构及张利君在所代理的25户个体工商户没有任何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帮助犯罪团伙领用、虚开增值税发票18712份,价税合计金额18.08亿元,并从中非法牟利。

  目前,南丹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对虚开犯罪团伙成员及中介机构和个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1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金。其中,广西南丹县柳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柳吉、江西省南城县明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耀明及主要工作人员徐洪燕和广西南丹县代理记账人员张利君等四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案件三:陕西延安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跨省系列虚开发票案

  近期,陕西省延安市税务局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成立税警联合专案组,经过深入调查,成功破获跨省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捣毁犯罪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税警联合专案组先后赴山西、河北、北京、上海、浙江、湖南、新疆等15省(区、市)90多个市县,深入200余家公司调查取证。经查,犯罪嫌疑人利用空壳公司,制造虚假购销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62份,价税合计金额近10亿元。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四:新疆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中介涉税违法案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在查处一起虚开发票案件过程中发现,乌鲁木齐根多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慧平及数名独立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帮助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取非法利益,遂依法对其进行税务稽查。

  经查,闫慧平及数名独立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与虚开团伙相勾结,以税务代理为掩护,虚假注册空壳公司,违规办理实名认证、变更登记、领用发票、代理记账,违法套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外虚开发票,虚开发票1.7万份,价税合计金额15.94亿元。

  目前,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对18名被告人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分别判处8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金。其中,闫慧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其他涉税服务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7年不等。

  案件五:深圳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案

  近期,深圳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部分企业出口商品存在异常情况,迅速与深圳市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依法深入开展调查。2021年8月,税警联合专案组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打掉利用“LED灯”等商品虚开、“配单”、骗税等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

  经查,骗税团伙获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勾结“配单”公司违规取得报关单据骗取出口退税,涉及骗税企业7户,骗取出口退税4478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