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抓紧做好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18条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具体措施。
具体来看,政策措施主要有五方面内容:一是财政税费政策。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降低企业社保负担等4项内容。
二是金融信贷政策。包括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等3项内容。
三是保供稳价政策。包括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做好铁矿石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等2项内容。
四是投资和外贸外资政策。包括实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特高压输变电线路建设、同步推进周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稳外贸、鼓励制造业引进外资等6项内容。
五是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包括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区管理等3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