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中央深改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不足半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养老金第三支柱由此将加快落地进程。《意见》提出,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每年个人养老金缴纳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有税收优惠,并可以自主选择投资金融产品。专家表示,个人养老金是在基本养老、年金养老之上的补充,覆盖范围更广。在个人所得税递延优惠等激励机制下,参加人在养老阶段的资金将更加雄厚。
对冲老龄化下的养老金压力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加快,预计到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同时,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到2040年将增加到7400多万人。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未来,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加快推进落地。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建立了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第二支柱职业养老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但三支柱发展并不平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中国大陆地区三支柱规模分别为8.3万亿元、3.54万亿元和4亿元,其中,第一、第二支柱占比分别为 70.02%和29.98%,第三支柱则聊胜于无。
为了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2018年4月,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2021年12月1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作出部署。
“我国很可能已经进入前所未有的人口负增长,比联合国的预测提前了十年,人口的变化加速了我们要构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第三支柱已试点了四年,这次发布的《意见》实际上就是第三支柱2018年试点制度的更新版、升级版。中央定的第三支柱的理念将要实行,对冲的是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压力,执行的是31年以前中央确定的理念。”
个人养老金具体有何作用?经济学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贾康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它是有别于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总体来说是在基本养老、年金养老之上的补充。基本养老是托底的,所有人都必须在就业期间缴纳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被称为第二支柱,这跟企业、机构有关。第三支柱就是个人账户,是完全个人的选择。缴纳个人养老金,在养老阶段资金能够更加雄厚,等于是自己按照国家的政策引导得到个人所得税优惠情况下又专门攒了一笔钱,到退休以后用。
每年缴纳最高12000元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哪些人可以参加缴纳?根据《意见》,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参加。
郑秉文指出,第三支柱具有不可替代性,第一支柱是国家主办的支柱,覆盖的主要是就业人口,没有达到就业年龄的群体覆盖不了。第二支柱的覆盖群体必须有雇主,没有雇主也不能覆盖。这样的话第三支柱就特别重要,它是全口径群体的覆盖。
在限额上,《意见》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贾康指出,个人养老金的限额跟企业年金试点地区的限额是一样的,每个月1000元封顶,一年就是最多12000元,配套个人所得税的递延优惠,就是参与人取得的收入中,购买第三支柱保险的这一部分,不计在当年的个人所得税应缴额之内,等到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时候才完税,这也就是一个引导和激励机制,因为随着通货膨胀和个人收入的上升,几十年以后领养老金的时候,交这点个人所得税,就显得非常合算了。
可购买金融产品保值增值
除了享受税收优惠,个人养老金缴费进个人账户以后,还可以做安全投资,可能增值。贾康表示,“按照国际经验,要有专业团队给购买者提供参考意见,购买者可以根据个人偏好,在风险度上有选择地来做安全投资,实现保值增值”。
根据《意见》,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意见》还明确了,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
郑秉文表示,“2018年,第三支柱只是在保险行业试点,做的是商业养老保险,更新版的制度则横跨几个金融行业,除了保险业以外,在账户里可以进行一些资产配置,配置一些公募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建立账户持有人就是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配置产品,这对基金、保险、银行理财业都是利好的消息”。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吕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