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郭博昊
7月6日,工信部发布《“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培育1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通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企业融资促进等多项重点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规划》提出,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数年均增长15%以上。推动形成100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2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10个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
《规划》要求,完善公平竞争环境,落实《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反垄断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化公平竞争政策顶层设计,保障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和退出、获得资源要素、享受优惠政策、接受行政监管等方面平等待遇。
《规划》提出,要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体系,建立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孵化机制,引导各类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加大资源整合,提升企业孵化产业化、企业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快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示范应用等,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关系国家安全和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重点领域。瞄准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型材料等前沿必争领域,发挥中小企业机动灵活、单点深入的优势,培育一批瞪羚企业和创新“尖兵”。引导中小企业在智慧城市、商贸流通、健康养老、家政服务、文体旅游等方面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方面,《规划》要求,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率、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支持力度。稳步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优化新三板市场化融资机制和并购重组机制,持续优化企业上市条件。完善和发挥好上海、深圳、北京三个证券交易所功能和作用,拓宽优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渠道。鼓励地方加大对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业的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规划》提出,要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小企业生产过程柔性化及系统服务集成化,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实现精益生产。鼓励中小企业积极融入5G、工业互联网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智能化产品、服务的优化和价值拓展,培育智慧零售、无人配送、智能制造等新增长点。鼓励培育虚拟产业集群,依靠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通过平台资源共享,为中小企业搭建跨区域协作的虚拟化集合体,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
《规划》还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引导中小企业参与新能源技术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研发设计。同时,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不断聚集,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