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聚焦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汽车平行进口、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等,提出了6个方面、12条政策措施。
今年以来,受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市场承压加大,汽车消费下滑明显,特别是4至5月降幅较大,形势较为严峻。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7月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稳定增加汽车消费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总的来看,这些措施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着眼破除一些长期制约汽车流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巩固汽车消费回稳态势,促进汽车市场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盛秋平表示,出台《若干措施》一方面是对《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稳定增加汽车消费相关政策措施的细化落实,另一方面是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存在地方保护、车辆充电不够便利,二手车市场“小散弱”、交易登记有待优化等问题,提出更多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有力举措,力求通过政策靠前发力、适当加力,进一步促进汽车市场潜力释放。
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保障产业平稳运行的有效途径。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郭守刚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落实《若干措施》要求,一是持续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标准,提升动力电池热失控报警、安全防护、低温适应等性能水平,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安心使用。推动电动化与智能网联技术融合发展,开发更多适合消费者的服务功能,持续提升驾乘体验,催生更多购买需求。二是积极营造良好使用环境。加强行业运行监测研判,做好汽车芯片和上游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
谈及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问题,郭守刚表示,反垄断法规定不得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措施,《若干措施》也提出不得设定本地车型备案目录和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前期已经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地方保护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后续将加强对地方政策措施的监督核查,推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全国大市场,为我国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谈及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问题,郭守刚表示,下一步,将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按照《若干措施》要求,丰富形式、创新思路,持续组织开展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
《若干措施》要求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引发广泛关注,对此,盛秋平回应称,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的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地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发力见效,汽车消费将持续回稳复苏,下半年汽车消费有望实现较快增长,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积极作用。”盛秋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