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星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固体废物管理、化学品管理、无废城市等工作进展。

今年4月,重庆警方接到举报,之后成功侦破一起长江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特大污染环境案,再次引发社会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关注和担忧。

为此,《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危险废物对环境污染危害大,但非法倾倒问题仍时有发生,生态环境部将如何发力整治该问题,如何阻断非法处置危废的利益链?

对此,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回应,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共完成2.1万家企业和400多个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风险排查。

邱启文表示,近年来,各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大幅度提升,处置价格明显下降。下一步,将科学评估处置能力需求的缺口,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近年来,多部门一直在加强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法问题的打击力度,但该问题仍时有发生。

邱启文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决大力打击非法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环境监管;开展环境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执法,遏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能力提升,缓解危险废物处置压力等。

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共完成2.1万家企业和400多个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风险排查。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核实。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同时,邱启文说:“近年来,各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大幅度提升,处置价格明显下降。”

对于下一步工作,邱启文指出,将继续围绕“三个提升、一个打击”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科学评估处置能力需求的缺口,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夯实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基础,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一个打击”是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倾倒事件的发生。

不断提升利用处置能力

一直以来,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困扰着我国固废处置工作的推进,加强固废处置能力建设迫在眉睫。

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地方政府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并针对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在税收、资金投入和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邱启文指出,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1.1亿吨/年;其中,利用能力和处置能力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了1倍和1.6倍。

邱启文说:“固体废物种类繁多,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认真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固废法》,持续推动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具体工作包括:督促落实地方政府设施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能力;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和创新做法,从城市全域角度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垃圾分类、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工作,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和水平。

同时,在此次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介绍,新修订的“固废法”9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今年按计划已办理13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全年审批工作已结束。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