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宋亦桐)12月1日,来自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典当行年审办法》、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131家典当企业及外省在京分支机构进行了年审。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出,现要求未提交年审材料的典当企业于2020年12月18日前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并向所在区主管部门提交典当年审材料。如典当企业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得通过年审并按规定终止其典当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