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务院常务会:听取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情况汇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情况汇报,要求狠抓政策落实、推动经济回稳向上。会议指出,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期国务院对部分地区开展第九次大督查。着力督导和检查地方稳经济、保民生,推动解决了一批地方反映的实际困难;主要采取暗访等方式,提高了督查实效、减轻基层负担。下一步要将问题清单转地方和部门,举一反三整改。各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组要保持“在线”状态,与督查整改相衔接,继续协调解决问题,重点推进财税金融支持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等扩投资促消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地要扛起稳经济保民生责任,经济体量大的省份要挑大梁,共同努力巩固经济企稳基础、促进回稳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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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情况汇报等

2 国务院常务会:确定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举措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举措,为企业和群众增便利。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会议决定,聚焦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重要阶段,对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建立清单,后台由政府部门对关联的单项事进行归并,前台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转变为“一地一窗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对市场主体,实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5项政务服务一次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这也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应对新一轮经济下行压力。对个人,实现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8项政务服务一次办,更好满足群众期盼、为群众提供便利。年底前各地要全部实现,兑现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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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情况汇报等

3 国务院常务会: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支持相关市场主体纾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和支持相关市场主体纾困的政策,支撑经济平稳运行。会议指出,交通物流是市场经济命脉,要持续做好保通保畅并强化政策支持。一是全力保障港口、货站等正常运转和主干道、微循环畅通,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二是在第四季度,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同时对收费公路经营主体给予定向金融政策支持,适当降低融资成本。三是第四季度将政府定价货物港务费标准降低20%。四是用好1000亿元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货运企业和司机等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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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务院常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通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权不可任性。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有利于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草案坚持复议为民,对扩大受案范围、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等作出更明确规定,以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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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作出规范。《指导意见》明确,要健全教师岗位等级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等级设置划分为高、中、初级,按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指导意见》提出,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以教师岗位为主,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指导意见》强调,落实岗位倾斜政策,乡村中小学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经批准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支持乡村中小学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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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两部门: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

近日,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通知》指出,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两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业务协同,共同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登记颁证等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记载内容与承包合同内容一致,切实维护好群众土地承包权益。《通知》明确,稳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已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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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

7 四部门: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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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8 开展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

日前,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在健康中国行动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活动时间为3年。《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明确活动内容。包括开展妇幼中医药健康促进活动,到2025年,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和70%;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促进活动,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开展慢病中医药防治活动,构建“医院—社区—个人”慢病管理模式,对慢病患者进行全周期中医药健康管理;开展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推广活动,实施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20+X”推广计划;开展“中医进家庭”活动;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活动;开展医体融合强健行动和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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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9 教育部发布12个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面向粮食安全、生态文明、智慧农业、营养与健康、乡村发展等五大领域,设置生物育种科学等12个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供涉农高校在增设新农科专业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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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五大领域设置12个专业,教育部印发《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