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平台的崛起,很多人通过直播带货,有的赚翻了,也有的亏惨了。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对一起直播带货引发的营销服务费纠纷作出判决。花5万请人直播带货只卖出36元,结果亏惨了,下面一起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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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华溪公司为了提高速冻食品销量,找到提供直播带货服务的某传媒公司。双方签订带有对赌性质的营销服务合同,约定传媒公司提供有影响力的网红直播带货,双方约定服务费为5万元,传媒公司45天内完成总销售额12万元,如果未能完成的,那么需按照服务费与总销售额的对应比例进行退款。
2021年9月18日销售3盒水饺,价格为36元,之后再无其他销售成交记录。按照合同,华溪公司要求传媒公司按约定退还相应服务费,让人没想到的是,传媒公司竟然跑路了。对此华溪公司将传媒公司诉至虹口法院,要求传媒公司按销售比例退还服务费用。最终虹口法院判决传媒公司退还华溪公司服务费499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