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的青岛港(601298)前湾集装箱码头(1月27日摄,无人机照片)。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栩

记者从青岛市财政局获悉,经国务院同意,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文批准青岛港自4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创新,经启运港发往离境港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开了启运港,即视同为已经出口并可马上办理退税手续,大大缩短了出口企业的退税周期。启运港退税的离境港政策由财政部牵头,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后发文实施。

出口企业直接受益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我国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一般情况下,出口退税是外贸货物运到离境港并办理结关手续以后方能退税;而启运港退税政策则是从国内的启运港运出时,尚未运到对应的离境港,即视为已经出口并可办理退税手续。启运港退税模式下,出口企业节省了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运输时间和在离境港靠港、等待装船、办理离境手续、换装国际航行船舶等时间,有效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出口企业经济效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海运中心运营经理张涛表示:“从航运物流的经验来看,即便出口货物从烟台、威海、连云港(601008)等周边港口启运到青岛,再到出口报关结关申报出口退税大约需要15-20天。青岛港成为离境港,意味着为出口企业节省了20天左右的资金成本,对和出口关联的生产企业、贸易企业、运输企业都是重大利好。”

离境港政策含金量对港口更超值

启运港退税政策项下,对启运港而言,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货物直接退税,出口企业缩短退税周期,加速资金周转,更愿意就近从启运港办理出口,实现出口企业和启运港的“双赢”。对离境港而言,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货物,只有通过相应的离境港离境,方可在启运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大大增加了离境港的中转货物量。不难看出,离境港政策的含金量对港口而言更超值、更有吸引力。

据了解,青岛港从2012年便作为两个启运港试点港口之一参与启运港退税政策先期试点,此番青岛港由启运港升级为离境港,为青岛港打造“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送上了难得的“政策大礼包”。青岛港成为离境港,将为青岛港建设一批“内陆喂给港”,使其在与日韩港口竞争中取得更加有利的条件、占据更加主动的位置。在直接提升青岛港集装箱中转能力的基础上,对于作为国际航运中心城市需要具备的其他要素也会起到补充完善作用,加快由传统的装卸港、目的地港向贸易港、枢纽港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

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副总经理薛宝龙表示:“青岛港成为离境港,无疑是国家对青岛港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目标的重大政策支持。政策为青岛港配套了16个启运港,实现了互促共赢,一方面启运港增强了对周边企业出口运输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增强了青岛港中转出口的竞争力,将大大提升青岛港作为区域性航运枢纽的作用。”

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战略

黄河流域地区不仅是我国重要的“生态走廊”,也是我国重要的原材料和基础工业基地,亟需畅通、便捷、高效的出海物流通道。目前沿黄省市中,陕西67%、河南60%的出口集装箱从青岛港出海,得益于区位、资源、交通和腹地等港口天然优势以及运输距离、运输成本等经济优势,青岛在黄河流域和北方城市中的竞争优势凸显,已成为沿黄九省(区)最便捷、最经济的出海口和黄河流域最重要的出海大通道。

青岛市财政局税政处处长郝静表示:“青岛港升级为离境港,政策赋能利港利市,对进一步巩固青岛港东北亚第一大港的优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利于依托青岛黄河流域经济出海口便利条件,更好发挥青岛对外贸易和远洋运输优势,放大青岛黄河流域开放门户的作用,助力青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